一、征集对象
二、征集缘由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征调
对保存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锦屏文书,采用无偿征调的方法。各单位要摸清底数,针对本单位保管和职工保存的锦屏文书,深入开展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在积极动员的基础上,采用一定方式,做好征调工作。县档案馆在上交或移交文物时,做好登记、交接验收,并出具接收清单,在陈列展出栏标明征调单位等信息。
(二)自愿捐赠
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鼓励全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捐赠留存的锦屏文书,为全县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作出贡献。凡捐赠进馆的锦屏文书,由县档案局、县档案馆向捐赠组织或个人出具标明捐赠物品名称、年代、质地等内容的收据并授予荣誉证书。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将举行捐赠仪式并视实际情况予以表扬。捐赠者和捐赠事迹永久纳入档案馆大事记、史记专辑等,文书永久保存在馆,做到阳光公开可查验,捐赠者对其捐赠档案享有永久优先利用权。是否对外开放由捐赠者确定,县档案馆坚定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移交
对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和市场监管等在查办案件中收缴、没收的锦屏文书,由相关机关向县档案馆进行移交。县档案馆做好登记,开具收据和移交清单,一并纳入馆藏档案保管。
(四)代保管和暂存
四、说明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诚望各位乡亲父老秉持为子孙后代留存文化记忆的愿景,做文化的守望者和带头人,激励和教育后代子孙知晓祖先给我们的巨大精神财富。同时,鼓励关心档案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欢迎提供征集的相关线索。
(二)凡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委托代保管文书的组织和个人,永久享有无偿优先利用、查阅权;根据组织和个人需要,县档案馆可负责制作复印件(含影印件)给原持有单位或个人留存。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从江县档案馆
联 系 人:李书忠 电话:15185565591
梁雪梅 电话:18285508771
固定电话:0855-3919966
电子邮箱:2058780311@qq.com
地 址:贵州省从江县銮里大道(县消防大队旁)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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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从江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石 弟
编审|袁丽娟
主编|张 琪
cjxw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