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从江第十七届原生态侗族大歌节
短视频大赛来啦!
一、大赛主题
二、大赛时间
三、大赛内容
举办短视频大赛,加强短视频创作与分享,展现生活中的美好、创意与感动,激发大众的创作热情,发现和培养优秀的短视频创作人才,加强从江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提升从江侗族大歌节曝光度和知名度。
四、活动组织
五、活动阶段
侗族大歌节活动全程时间为:11月27日至12月29日,为方便统计达人参赛情况,特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侗族大歌节举办前夕,时间:11月20日-11月26日
侗族大歌节举办过程,时间:11月27日-12月29日
侗族大歌节结束后,时间:12月30日-2025年1月10日
六、活动话题
设置的阶段性话题(可根据不同阶段添加):
活动前的话题:
#侗族大歌节探秘之旅
#我期待的侗族大歌节亮点
#侗族大歌节的寓意
活动中的话题:
#侗族大歌节精彩瞬间
#我在侗族大歌节现场
#侗族大歌节总决赛到底有多震撼
#侗族大歌节民俗活动大体验
#侗族大歌节美食发现之旅
活动结束后:
#侗族大歌节回忆杀
#重温侗族大歌节
#侗族大歌节上的几大精彩瞬间
以上阶段性话题可以自行增设,符合以上样式即可。固定话题+事件话题+随机话题。
七、参赛方式和赛事设置
注:所有阶段比赛的截图凭证请发送参赛群!
任何对赛事有疑问群里会有工作人员对接和沟通。
1.短视频。不限于在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B站、新浪微博等平台进行发布的作品,播放累计量和单条最高播放量为评奖依据,以播放量截图作为凭证,每个阶段会根据指定话题和活动范围内的内容进行统计。短视频不限于参加任意一项或阶段性的项目。
2.直播。不限于在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B站、新浪微博等平台进行的直播,在阶段性期间发起的直播,以观看累计量和单场直播最高场观量为评奖依据,以直播结束后的截图(或直播数据详情页面)作为凭证,每个阶段会根据指定话题和活动范围内的内容进行统计。
3.灵活奖。每日0点截止,0点前发送凭证截图,赛事统计工作人员回进行统计,次日早上9-10点在赛事群公布结果,并当即颁发奖励。
4.每阶段最后一天的0点截止,请各位达人在最后一天之前做好数据截图的资料整理,将结果投稿至赛事指定微信群。每个作品只能参赛一次,不可重复作品参赛,可以二次创作;每阶段评一次,每阶段结束后第一天统计,第二天公布,第三天颁奖。
作品围绕“侗族大歌传承”为主题,拍摄贵州侗族大歌的短视频,需要记录一首侗族大歌完整歌曲。在拍摄一首完整侗族大歌的基础上,充分挖掘侗族大歌元素、讲好侗族大歌传承故事,可以融入包括但不限于侗族大歌的演唱现场、侗族大歌有关的人文风光和故事、侗族大歌的节庆活动、歌师或歌队的日常生活等画面,可以多角度呈现,增加观赏性。作品呈现形式可以是短视频、微电影、纪录短片等。
作品规格:画面清晰无抖动,3~5分钟时长,可横、竖屏形式记录,分辨率不低于1080P,MP4格式,声音干净无杂音,音频不低于128Kbps采样率;作品禁止加入任何水印Logo、推荐单位、提交单位、参赛单位、作者个人名称等。
参赛作品投稿方式:以“作品名称+姓名或团队名称+联系方式”命名,参赛作品提交时需附一段2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所有短视频作品请报送至指定邮箱:cjstwhs@sina.com。
奖项设置将保持动态灵活性,以契合活动推进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与各类变化因素。不预设固定僵化的奖项类别与奖品安排,而是依据活动期间的参与度、表现数据、特殊事件等多方面实时状况,适时且合理地对奖项进行调整优化,确保奖项设置能够最大程度地激发参与者热情、适应活动节奏,使活动整体效果达到最佳状态。
颁奖阶段
第一阶段(节前):11月20日-11月26日
统计时间:11月27日 公布时间:11月28日
颁奖时间:11月29日
第二阶段第一次(节中):11月27日-12月12日
统计时间:12月13日 公布时间:12月14日
颁奖时间:12月15日
第二阶段第二次(节中):12月13日-12月29日
统计时间:12月30日 公布时间:12月31日
颁奖时间:1月2日
第三阶段(节后):12月30日-1月10日
统计时间:1月11日 公布时间:1月12日
颁奖时间:1月13日
九、参赛对象
全国各地网络人士,个人和团体均可参赛
十、参赛要求
1.内容要积极健康,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正能量,不得以扭曲事实、夸大宣传、抹黑当地民俗博取流量。参赛作品只需要与“第十七届侗族大歌节”系相关,带上话题就算参赛了。比如在自己的家里和家里的老人讨论大歌节,也算;在山里干农活唱歌,也算;不一定非要在现场拍摄发布内容,流量来源于生活之中,我们鼓励大家在异地创作,增加话题流量。
2.作品要必须为原创,作者要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或使用权,严禁剽窃、抄袭、搬运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永久使用权,主办方根据需要享有对作品的形式复制权、放映权、网络传播权以及对作品进行修改、授权、许可、推广宣传汇编等权利。
十一、其他事项
十二、赞助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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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从江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石 敏
编审|袁丽娟
主编|张 琪
cjxw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