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预计到2025年,贵州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培训制度全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
到2026年,贵州全省养老机构院长培训上岗率达到100%,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比例大幅提高,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能显著提升。到2027年,以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的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发展、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人才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5年,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社会环境持续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实施意见》从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支持、多渠道多途径吸引人才、支持跨行业跨领域人才流动三方面入手,多渠道收集符合我省养老服务发展的人才供给—需求岗位信息,形成供给—需求清单,推动供需精准匹配。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订单式培养、一体化育人机制,支持激励更多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物业服务、家政服务等机构开展合作,引导相关人才转型从事养老护理相关工作。
针对贵州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特别侧重失能失智照护等急需紧缺领域。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涉老专业在校生考取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以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操作技能、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内容作为培训重点,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与养老服务机构互设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基地。探索“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实习实训”人才培育模式,实现教学培养与就业用人的有效衔接。
在拓宽职业发展通道、推进职业水平评价等方面,贵州省将以养老护理员为试点,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在现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基础上,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在高级技师等级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以养老护理员为试点,加快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确定、考核认定和证书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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