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托克前旗为进一步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坚持“三步走”,做实做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坚持政治标准,树立干事导向。突出政治素质考核,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以公务员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综合考核“德、能、勤、绩、廉”。坚持“重实干、重基层”原则,优秀名额向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个人以及基层一线、艰苦岗位人员倾斜。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确保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实效。抓紧抓实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了解核实、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结果备案、资格审查七大环节。考核结果确定后,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同时畅通考核结果复核通道,如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诉,切实杜绝优秀等次“论资排辈”“轮流坐庄”现象,全力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
强化结果运用,激励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把考核结果与培养使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调整职务、职级、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公务员,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做好考核结果的待遇兑现;对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公务员,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考核结果未经审核备案的不得兑现有关待遇。
供稿室办:旗委组织部干部一室
监 制:樊 波
终 审:陈 哲
初 审:李 龙
责任编辑:张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