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开展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南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群众、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街霸”等黑恶势力。
(二)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欺压群众、侵害集体利益的黑恶势力。
(三)垄断矿产资源,无证开采、滥开滥采或非法占地洗沙、盗采河沙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筑材料经营相对集中的区域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街霸”等黑恶势力。
(五)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拥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强拆、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市霸”等黑恶势力。
(六)实施校园霸凌、吸纳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组织,干扰教育教职工作、危害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的黑恶势力。
(七)其他属于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三、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经查实为有效线索的,视情给与举报人奖励。
四、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全南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五、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举报地址:全南县公安局扫黑办(全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举报电话:110,0797—2608431。
全南县公安局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