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中山市招聘教师170人

文摘   2024-11-22 23:01   中国  





2025年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

第一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70人



招聘人数:170人

报名时间:

中山考点:11月27日-12月3日

长春考点:11月27日-12月5日

北京考点:11月27日-12月9日

武汉考点:11月27日-12月11日

长沙考点:11月27日-12月12日

资格初审:11月29日-12月10日

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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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崇文重教,是广东省首批教育强市和推进教育现代先进市。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为广大教师营造安教乐居的良好环境。因工作需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7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5。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2025年中山市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5。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中山考点: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17:00;

  长春考点: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5日17:00;

  北京考点: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9日17:00;

  武汉考点: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1日17:00;

  长沙考点: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home.actio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5.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1.同一考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中山考点未招满的部分岗位可顺延到其他考点进行招聘,具体内容以补充公告为准。已入围中山考点岗位体检的考生不可再参加其他考点的招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该考点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1: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各招聘单位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直接业务考核采取“综合考核+试教”方式进行。

  (一)综合考核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参加综合考核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各直属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2.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思维方式、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心理品质、从教潜能等,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综合考核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70分,综合考核成绩在考核时段内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做为试教人选。

  3.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试教

  1.确定试教人员。综合考核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未达1:5比例的,综合考核成绩实际合格人选全部入围试教)。招聘单位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试教人员参加试教,并在各直属学校网站公布试教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2.资格复审。

  安排在试教前进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通知。

  3.试教形式:采用模拟教学+答辩形式,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内容。

  4.试教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试教成绩当场公布。

  5.试教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试教成绩。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6.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七、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试教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试教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试教。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有关规定,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试用期满不合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6),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四)关于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5。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及投诉电话详见招聘单位电话及门户网站一览表。


  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中山考点)

           2.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长春考点)

           3.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北京考点)

           4.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武汉考点)

           5.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长沙考点)

           6.个人承诺书

           7.招聘单位电话及门户网站一览表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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