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
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12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杰的朔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决定
(2024年11月12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4年11月7日,朔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接受了吴晓斌、周庆山辞去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2024年11月12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认吴晓斌、周庆山的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吴晓斌的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周庆山的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临汾市——
关于林石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11月8日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林石涛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兼任县医疗集团副理事长,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银贵、田倩倩2名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郭伟伟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史晓兵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范熙娟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琬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政府值守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伟国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晋栋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金虎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县医疗集团副理事长职务;
刘晓明同志县农机中心主任职务;
李怀宪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丽峰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孟俊峰同志县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党俊萍同志县文化和旅游局图书馆馆长职务。
县发展改革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应急局、县应急保障中心(防震减灾中心)、县第二人民医院: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张宏飞为繁峙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晓军为繁峙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张 立为繁峙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占虎的繁峙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郎瑞峰的繁峙县应急保障中心(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职务;
贺 文的繁峙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免职时间从县常委会议议定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