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招聘交通协管员的通告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②本批次招聘申报对象以退役军人或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为主。
③报考人员为男性,须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本通告年龄计算方法为:出生年份为1994年12月至2005年1月。
④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入职后三年内必须取得大专学历,否则不予续聘);持有摩托车E或D驾驶证;
⑤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从事过辅警被辞退的;
5.在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酒驾记录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会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南外街36号,交管大队三楼301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聘用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
(1)笔试
(2)体能测试
(3)面试
(4)总成绩排名
(三)体检
(四)考察
(五)公示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1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常待遇标准不低于43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五险一金”等),可加入大队工会会员,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和健康体检。根据上级相关管理规定,工资待遇可逐年进行增加。
2.交通协管员的工作地点为县内各基层中队,由交管大队统筹分配,并参照交管大队辅警体制进行管理考核。铁骑队员工作地点在文武坝中队。
五、其他
本通告由会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5618005(会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或在“会昌交警”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
附件:1.《聘用人员信息登记表》
会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5年1月2日
附件1:
来源:交管大队
编辑:黄达
校对:钟国英
一审:肖云鹏
二审:胡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