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镇
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注意啦
灵活就业汇报有了新变化
跟随我带您读懂
灵活就业状况汇报操作流程
灵活就业保险补贴就业状况汇报
享受补贴人员在享受社保补贴期间,应确保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就业状况汇报。市、区、街乡的相关部门不会主动向您发送短信提醒。您需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向就业所在地或申请服务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经办机构,如实报告您在本报告周期内的就业情况。若您逾期未报告,系统将自动暂停您的社会保险补贴享受资格。
享受保险补贴人员就业状况汇报包括:就业类型、就业地行政区划、月平均收入、月平均工作时长、工作内容、工作地址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灵活就业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过上述途径报告变化情况。
灵活就业保险补贴就业状况汇报网办流程
以“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为例
打开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公众号。
进入公众号后,右下方点击【微服务】【个人办理】选择【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报告)】,进入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首次登录需要先注册,登录选择验证码登录即可。
进入服务列表点击【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报告)】,进入申请、报告页面,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状况报告】,即可进入就业状况汇报操作页面。
在【就业状况汇报】中,选择就业类型和就业地行政区划,填写月平均收入,月平均工作时长,工作内容和工作地址,部分信息为默认带出,无需手动填写,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若“必要性”为“否”则无需上传),填写完点击【提交】,完成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状况汇报。
问题解答:
1、可通过哪些途径汇报灵活就业状况?
您可以通过“京通”微信小程序(推荐)、“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推荐)以及“北京人社”APP办理。
2、您是《北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审核办法(试行)》(京人社评发〔2024〕13号)出台前申请并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在报告灵活就业状况时,是否也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北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认定审核办法(试行)》(京人社评发〔2024〕13号)执行前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就业状况报告时,报告内容和形式不变,按原有要求填写。《认定办法》执行后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每三个月就业状况报告时,均需上传灵活就业工作内容和劳动收入证明等材料。
3、如果您逾期未报告,还能正常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吗?
对于未按规定按时报告就业状况的,暂停发放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三个月内到其申领服务地经办机构线下报告就业状况(包含未报告期及当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恢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经核实符合条件的,自提出申请当月恢复发放。注:申请恢复的有效期为3个月,从停止月次月起算,逾期将不再受理恢复。
政策会随时进行调整,请以最新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