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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并没有消费
却收到了一连串消费账单?
近日
天心公安分局城南路派出所
接辖区杨先生报警
称其银行卡内的
2.8万余元 “不翼而飞”
经了解
杨先生外出游玩时遗失手机
去银行取钱时
发现账户余额被他人盗刷
遂报警求助
民警立即开展工作
通过杨先生提供的消费记录
确定嫌疑人去过的商铺
并迅速锁定其身份
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经了解
周某某窥探到杨先生支付密码后
趁其不备盗走手机
盗刷套现其银行卡余额
被抓后,周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
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天心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法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醒:
1.手机一定要设置锁屏密码;
2.支付软件不要设置自动登录,取消记住用户名的设置;
3.设置支付密码,尽量不要使用免密支付,密码设置应相对复杂;
4.设定消费限额,防止损失扩大;
5.更换手机号码时,及时解除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平台与手机号码的绑定,从而有效避免移动支付账号被盗取盗刷。
审核|志 友
初审|宋 玥
编校|梓 馨
供稿|城南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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