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江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71号),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和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请消费者留意截止时间,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取得有关手续,并在“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填报。截止日期后取得有关手续的,不能申报补贴。
来源:永嘉发布
资料:永嘉县商务局
编辑:小圆
责编: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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