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9号)
根据《金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试行)》规定,2024年11月27日,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交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测评,现将测评情况公告如下:
应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2名,实际参加测评27名。
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获“满意票”26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
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获“满意票”27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
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获“满意票”27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
特此公告
来 源:金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 辑:吴 敏
编 审:葛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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