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规划要素保障,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同时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部审定施行的“三区三线”成果,拟开展G030301管理单元局部用地(汉南大道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变更工作:
一、将位于黄陵矶大道南侧、官莲湖路北侧的街区(图示地块一、二)部分规划新型工业用地(M0)、公园绿地(G11)、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和城市道路用地变更为教育科研用地(A3);
二、将官莲湖路南侧已划入城镇开发边界、原控规未覆盖的一个地块(图示地块三)纳入控规导则范围,确定为商务用地(B2)。
最终以按法定程序获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规划变更方案报批前还将进行公示。现按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规定,就上述拟定事项公开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2日
现行控规导则示意图⬇️
拟定控规变更方案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