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只要藏得好,组织就不会发现,就能蒙混过关......”

政务   2024-12-24 15:52   浙江  






纪法链接

第六十三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三)包庇同案人员;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按二维码关注

【在看】

分享给更多人


八婺清风
金华市纪委市监察委主办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