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旨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好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及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等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配备更新各类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应当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
具体如下。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
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
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责编:陈钇彤 审核:闫 华
来源:决策杂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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