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又新增6家!

民生   2025-01-14 10:03   浙江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46号)等文件要求,综合《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确定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医保中心发【2022】3号)精神,经我中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综合评估,现将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浙江健春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兰溪永昌店、兰溪市平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兰花路店、兰溪市平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阜张店、兰溪市平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横溪国庆村店、兰溪市平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赤溪店、兰溪市平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潘店等6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受理部门: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地址:兰溪市兰荫路105号,邮编:321100;市医疗保障中心办公室,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A座25楼,邮编:321100;电话:88133125。



兰溪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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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兰精灵客户端 兰溪市医疗保障中心

编辑丨郑蕾

一审丨龚献 赵倩

二审丨丁嘉露

终审丨陈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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