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时间不分地点
不管晴天还是雨天
无论是驾驶小车还是摩托车
各地公安交警严查涉酒驾驶
酒后驾驶危害多
饮酒后
人的判断和操作能力都会大幅下降
酒后驾车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024年6月10日下午,贵州省毕节市,出租车驾驶人吴某与亲戚在家里喝了些白酒,喝完后休息到11日凌晨2点多,驾驶出租车到金沙县城准备交班。2时50分许,吴某驾车行驶至金沙县泰山路建投金座路段时,感觉大脑犯困精神无法集中,很快眼睛也不听使唤地闭上了,结果撞上前方一辆停放的小型轿车。事故造成一名乘坐人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案例来源:毕节交警)
年终岁末,朋友聚会、群众出行需求增多,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署,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在全市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分心驾驶、不系安全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连日来,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精心组织部署,在酒吧、饭店、KTV等涉酒娱乐场所周边路段,严查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25年1月1日以来共查处酒醉驾317起,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丰泽:二次涉酒驾驶,当街被查
1月4日1时04分许,林某驾驶一部黑色小型轿车行驶至丰泽区沉州路时,被正在执勤的丰泽交警一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林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47.97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查,林某曾于2016年4月14日因酒驾被查,此次被查属二次酒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鲤城:104.23mg/100ml
1月8日1时21分许,鲤城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鲤城区江滨南路执勤时,查获陈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鉴定,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2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石狮:192mg/100ml
1月2日00时16分许,石狮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镇中路宝岛路口执勤时,查获蔡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测试,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9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南安:161mg/100ml
1月7日21时37分许,南安交警大队官桥中队民警在南安市官桥镇福官中路执勤时,查获尤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测试,尤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台商区:84.24mg/100ml
1月4日17时12分许,台商区交警大队民警在东园街执勤时,查获庄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2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惠安:149.57mg/100ml
洛江:60mg/100ml
1月5日22时55分许,洛江交警大队马甲中队执勤人员在洛江区罗溪镇执勤时,查获黄某明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测试,黄某明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德化:62mg/ 100ml
1月3日22时20分,卢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德化县浔北东路时,被德化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测试,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2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安溪:46mg/100ml
1月5日0时41分,安溪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安溪县西二环路蓝溪桥灯控路段执勤时,查获张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测试,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为什么不能酒驾?
1、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对人的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产生影响,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发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力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此时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喝一点点,路不远,开一下没事”等侥幸的想法。
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喝酒不开车,醉驾要判刑。接下来,全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还将持续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务必自我约束,互相提醒,自觉做到不酒驾,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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