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三秋”时节
天干物燥
秸秆焚烧
不仅容易引发火灾
也会让蓝天蒙尘
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且这种做法对土壤的肥效并无助益
郑重提醒广大农户
废弃秸秆千万不要自行焚烧处理
小心惹“罪”上身
2024年6月13日,殷巷镇A村魏某不慎引燃田地旁的秸秆,火势瞬间扩大无法控制,导致10亩玉米苗被烧毁,经协商,魏某赔偿邻居经济损失一万元,派出所及执法中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024年6月30日,殷巷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村内40亩农田被烧,经公安机关调查,锁定B村吴某为犯罪嫌疑人,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天干物燥,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一、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因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让我们做法律法规的明白人
美好家园的守护人
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
不踩法律红线
编辑:党玉涵 审核:信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