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王某某、崔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政务   2024-11-09 16:32   山东  

近日

兰陵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

兰陵农商银行东埝头分理处报警称

在营业厅内

有一名形迹可疑人员

正在办理大额现金取款业务

营业员正常询问取款用途时

此人却支支吾吾


看着半天说不出所以然的取款人

敏锐的营业员顿时起了疑心

便以大额现金取款需要时间为由

先把其稳住

随后立即报警



反诈中心民警接到报警后
立即赶赴现场
将取款的崔某某
及在银行外等待接应的王某某两人
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
并及时将其账户冻结

经讯问
两人如实交代了
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
用于洗钱的犯罪行为

经查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崔某某
在明知自己账户内
是诈骗资金的情况下
仍然帮助诈骗分子
通过取款方式转移诈骗资金

目前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崔某某
已被兰陵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办案民警通过银行流水
很快就锁定了该笔被诈骗资金的来源
系来自外省某市的曹先生

民警与曹先生取得联系时才发现
他还不知自己被骗
仍在等着自己购买的基金返利
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
才让曹先生意识到自己被诈骗的事实


11月4日

曹先生从老家赶赴兰陵县

看到失而复得的10万元现金

曹先生连连致谢

并将两面致谢锦旗分别送到

兰陵反诈民警及银行工作人员手里

对他们帮助自己拦截并找回被骗资金

表示由衷的感谢















来源 | 兰陵公安

编辑 | 孙梦奇、冯梦迪

审核 | 王舒心、庄谦诚

终审 | 赵华



临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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