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安县大妙镇的李某匆匆赶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称自己接到某市公安局的电话
电话中对方称李某因涉嫌违法犯罪
需要配合“警方”调查
还让李某添加“民警”的微信
将“犯罪”的证据发送给李某看
李某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只能赶紧到派出所求助
了解相关情况后
大妙派出所民警意识到李某极有可能
是遭遇了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信诈骗
随即查看李某微信聊天记录和来电号码
发现来电号码是来自境外的虚拟号码
且微信图片模糊不清
聊天记录中还有诱导转账的痕迹
派出所当即断定
这就是冒充“公检法”的诈骗行为
为守好群众“钱袋子”
大妙派出所民辅警
耐心向李某详细讲解诈骗分子常用手段
和防范电信诈骗常识
同时
帮助李某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叮嘱其要时刻警惕
不要轻信陌生来电
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
更不要随意透露自己个人信息
“幸好有你们”
“不然我肯定要被骗了”
知道自己是遇到诈骗后
李某连声向民警表示感谢
请注意!
凡是以“公检法”工作人员的身份
联系您要求配合网上办案
需要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
将资金转至“指定账户”的
都是诈骗!
凡是与转账汇款相关的操作
一律不听、不信、不转账
1
公检法机关办案时会当面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或者相关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给当事人发送通缉令、逮捕证、拘留证等法律文书,更不会要求当事人转账汇款。
2
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网络等办案、做笔录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3
个人信息要保护好,尤其要警惕陌生人的“屏幕共享”邀约,严防泄露自己的隐私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密码、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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