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章贡区劳动者欠薪维权举报投诉渠道、受理投诉的公告

政务   2025-01-08 18:25   江西  

为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确保广大劳动者及时、便捷反映问题,现将章贡区劳动者欠薪维权举报投诉渠道、受理投诉公告如下:


一、区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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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镇(街道)、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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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贡区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投诉制度

(一)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章贡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二)投诉人应当向章贡区劳动监察部门递交投诉书,书写投诉书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投诉,由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进行笔录,由投诉人签字;
(三)投诉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实提供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
(四)投诉人须如实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等基本情况(时间、过程、结果,以及需要的证据材料)和投诉请求的事项。

四、属于受理范围的案件处理

(一)简易电话协调处理。在做好案件登记后,经初步询问,认为案件属于受理范围且情况较简单的,可立即电话联系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如果用人单位配合,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处理到位,并报处理结果,然后在案件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二)登记受理。如果案情较复杂或者用人单位不配合,则要求投诉人提供有效的投诉材料,主要有:

(1)书面投诉申请。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来访举报投诉的,应提供本人以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工号牌、考勤卡等。

(4)工资证明材料,如工资存折、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单、工资条、工资结算单、欠条等。

(5)被投诉单位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址等。

(6)其他与投诉有关的材料。

 劳动者提交的投诉材料均需本人签名按指印,并签上日期。


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



来源 | 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 刘雨珏

责编 | 阳健

审核 | 李慧
审签丨黄灵婧
监制丨罗旭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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