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确保广大劳动者及时、便捷反映问题,现将章贡区劳动者欠薪维权举报投诉渠道、受理投诉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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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章贡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因同一事由引起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一)简易电话协调处理。在做好案件登记后,经初步询问,认为案件属于受理范围且情况较简单的,可立即电话联系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如果用人单位配合,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处理到位,并报处理结果,然后在案件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二)登记受理。如果案情较复杂或者用人单位不配合,则要求投诉人提供有效的投诉材料,主要有:
(1)书面投诉申请。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来访举报投诉的,应提供本人以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工号牌、考勤卡等。
(4)工资证明材料,如工资存折、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单、工资条、工资结算单、欠条等。
(5)被投诉单位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址等。
(6)其他与投诉有关的材料。
劳动者提交的投诉材料均需本人签名按指印,并签上日期。
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