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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一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某因将集体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归个人使用、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4月以来,北湖区聚焦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按照“纪委统筹、职能部门配合、乡镇主抓”的工作模式,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看好村集体“钱袋子”。
在整治中,北湖区运用系统思维,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凝聚各方监督合力,“攥指成拳”打好监督“组合拳”。在区纪委监委统筹协调下,财政、审计、农经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全区14个乡镇(街道)的91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并对资金数量大、项目多、群众反映大的村,采取“全面查账、清理合同、实地考察、走访调研”的方式开展“解剖麻雀”式监督检查,“以小见大”发现、解决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目前已发现村级财务监管不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不彻底、村级违规举债等方面的问题344个,并对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违规公款旅游等31起案件进行了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追回违规资金50余万元。
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北湖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技术+制度”,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三资”规范作账、会计信息定期录入等机制,建立“三资”信息与“互联网+监督”平台之间的数据传输“绿色通道”,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同时,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北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民主理财监督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等制度,保障“三资”规范管理。此外,北湖区还实行村账由乡镇(街道)财政所代理记账,农经站负责‘三资’监管的双向管理模式,为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健全完善“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清廉乡村,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来源:新湖南
作者:刘训忠 邓强
编辑:朱凌云
校对:郴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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