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成都户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注意啦!
如果您年满60岁且有意愿
那么,自2024年9月中旬起
我们将为您
免费开展综合能力评估!
什么是老年人能力评估?
可以评估哪些方面?
要如何报名?
一起来看
↓↓↓
什么是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
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是由专业人员依据民政部《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和《蒙特利尔认知评估量表》,对老年人个体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进行的分析评价工作。
怎么报名?
1
提出申请
线上:老年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可通过“成都市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线上申请端口[线上端口]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可关注“成都民政”后续报道)。
线下: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集中评估点位现场申请。
温馨提示
集中评估点位将依托公办养老机构、街道为老服务综合体、社区为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设立,由区(市)县民政部门确定并对外公布。
2
确定评估时间和方式
线上申请对象:评估机构会在收到评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同申请对象取得联系,确定评估时间和评估方式;
现场申请对象:机构应即时开展评估。
评估方式是什么?
1
初步评估
评估机构根据申请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意向评估方式(评估方式分为上门评估和集中评估),安排专业人员开展初步评估。
2
进入正式评估
初步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及以上等级的评估对象进入正式评估环节。评估时,评估对象身体发生不适或精神出现问题,须终止评估。
怎么知晓评估结论?
1
签字确认评估结论
评估机构现场出具评估结论及照护服务建议,2名评估员及评估对象(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共同签字确认。
如果对评估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评:
可在收到评估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民政部门提出复评申请,区(市)县民政部门收到复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安排其他评估机构进行复评,复评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
注意!!!
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为动态评估,在首次评估后,若无特殊变化,至少每12个月评估一次,程序与首次评估相同;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可申请即时评估。失能人员重新申请评估,初评结果均为依赖指标的可直接维持原有等级,不再进行正式评估。
评估完成后
老年人可根据评估结论和
照护服务建议
选择适宜的专业服务
或者申请相关保障政策
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家属也可有针对性地
为老年人提供更直接、有效的照护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
还将会根据
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论
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为老服务
❤确定是否纳入巡访关爱对象并划分“红黄蓝”等级。
❤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建设家庭养老床位。
❤申请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入住。
❤其他需运用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果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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