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我市预计将出现较长时间中度—重度污染,达到《马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马政办秘〔2024〕112号)规定的市级橙色预警启动条件。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2月15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管控措施,要求如下:
建议性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
2.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
3.加强城市建成区裸露地块、工业及码头物料堆场等扬尘面源管控;
4.城市建成区内禁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5.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6.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
7.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8.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建筑外墙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
9.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10.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
11.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上述措施落实到位。
记者|张玮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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