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烟雨法明、民商法律事务
裁判要旨:一审被告在未对涉案产品的结构进行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仅凭拍摄的产品外观图片即向被告公司发出律师警告函,并且向被告公司多家客户发出函件,必然会降低水木天蓬医疗公司在客户群体中的信誉,速迈公司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公司关于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一审被告涉嫌滥发专利侵权律师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5条判决其承担消除影响的侵权责任,北京高院二审维持。
温馨提醒:律师函有风险,发函需谨慎!!!
审 判 员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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