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公告内容)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方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33名,均为男性,从事基层一线执勤岗位。其中邓州市消防救援大队2人、方城县消防救援大队5人(驾驶员1人)、社旗县消防救援大队6人(驾驶员1人)、唐河县消防救援大队5人(驾驶员1人)、南召县消防救援大队5人(驾驶员2人)、西峡县消防救援大队10人。
战斗员工作性质: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以及日常消防业务工作。
驾驶员工作性质:从事消防车辆的驾驶、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一般性故障的排除,以及日常消防业务工作。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战斗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1994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1日。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要有B类或A类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驾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优先录取。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27日
(二)报名方式:招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人取得的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提供驾驶证复印件,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携带相关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送至各县区报名点。
(三)报名点:
市区报名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十路消防救援站,地址:高新区蒲山路与龙安大道交叉口向西200米。
邓州市报名点:南一环路消防救援站,地址:邓州市中州大道与南一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
方城县报名点:广安路消防救援站,地址:方城县长江路与广安路交叉口。
社旗县报名点:工业大道消防救援站,地址:社旗县工业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东100米。
唐河县报名点:友兰大道消防救援站,地址:唐河县友兰大道与天津路交叉口西200米。
南召县报名点:育才路消防救援站,地址:南召县黄洋路与育才路交叉口向西200米消防大队。
西峡县报名点:创业路消防救援站,地址:西峡县创业路与龙鑫路交叉口。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
(一)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6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予招录。
(二)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三)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体格检查。统一组织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照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官方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拒不签订入职训练协议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原则。按照报考单位缺额1:1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成绩高低自动递补到未招录满员的单位。
(二)录用和入职训练。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健全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测试、病历调查等隐性病发现验证机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复查复检复测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补录。
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六、聘用形式与待遇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规章制度和《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由支队统一培训,执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
(一)人员身份:被招聘人员与所分配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规定。
(二)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根据《河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执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国家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的奖励、伙食、被装标准,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
2、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3、每月休息天数为8天(已婚人员10天)。
4、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工资按2100元/月的标准执行(注:培训未满1个月退出的不发工资)。
5、入职满1年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相关证件并享受同等消防员的优待政策。
七、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严禁中介机构以代招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宜
(一)招录对象不需缴纳报名费、考核费等工作经费。招录过程中所需的装备器材、交通运输、场地维护、考试考核、面试等招录经费,由财政分级保障。体格检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招录对象,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招录对象不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三)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工作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377-63506016。咨询时间:工作日8时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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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报名表.docx
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