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法官,非常感谢你公正的审理,充分保障了我的合法权益!”刘女士在电话里这么说道。原来,是原告刘女士与被告朱先生的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经调解不成,依法作出判决,该判决已生效,刘女士为表示对法院的感谢,向法院送上了一面锦旗。
刘女士于2009年9月25日协议离婚,约定儿子由男方抚养,女儿由女方抚养,并且约定所有财产和外债由男方承担,男方给女方12万人民币作为补偿,但离婚后被告一直在国外工作,双方商定儿子也由女方照顾,但12万补偿款一直未支付,女方无奈只能起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审判法官耐心细致地听取了双方意见,经多次组织调解,双方无法达成调解的情况下,审判法官根据庭审陈述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刘女士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对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公正态度非常感激。
锦旗的赠送,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法官严谨精神的致敬。该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体现了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纠纷中的公正立场,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通过法律的公正判决,当事人得以维护自身权益,它传递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为社会公正树立了典范。
来源 | 庐山市法院
编辑 | 小鹿
审稿 | 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