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鹤庆县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民生   2024-11-07 17:22   云南  



近年来,鹤庆县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县社会保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进展。




2009年,鹤庆县作为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农村居民全面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范围,2012年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2014年7月,统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施行,经办运行更加规范,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2020年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全县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提高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县内所有群体依法享有参加养老保险的权益。




近年来,鹤庆县围绕全民覆盖、人人享有养老保险的目标,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推进重点群体参保,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全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从1991年启动时的3419人增加到2024年的21109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达5366人,参保率达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155540人,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17.65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按照每年100元的标准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三级残疾人特困人口、返贫人口代缴养老保险费;确保60岁以上贫困老人按时足额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自2024年开始,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每人补助2000元,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年每人补助4000元。




鹤庆县社保中心主任任飞介绍:“近年来,我县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社保中心从强基础、转作风、提效能上着手,以方便群众社保事务就近办、线上办、快速办。全县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业务经办全部实现了信息系统的办理,养老保险业务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同时,我们大力推进线上服务平台应用,方便了群众及时办理业务。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民生‘保障网’,推动各项社保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 者:寸春蕾

编 辑:杨淑香

审 核:唐 伟 赵 红

法律顾问:奚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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