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男方小强和女方小林原本是情侣。两人分手后,小强每天频繁打电话、发送微信骚扰小林,内容带有大量侮辱性字眼,甚至扬言要在小林小区和儿子学校散布小林的个人信息。小林整日担惊受怕、精神紧张,因此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法院认为,小强的行为已对小林构成较大的现实威胁,于是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小强对小林及其家人实施暴力、骚扰、跟踪或接触。
案例二
男方小王和女方小丽是夫妻,两人总因为家中琐事吵架,小王还多次威胁小丽说要跳楼、跑到小丽公司喝农药。小丽为了自己的安全,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法院认为,小王虽然没有直接伤害小丽身体,但他自伤自残的行为导致了小丽精神上的压迫、紧张、恐惧,已经构成了精神暴力,而精神暴力也是家暴的一种表现形式。于是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小王家暴、骚扰、跟踪、威胁小丽。
每年的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联合国消除性别暴力“16日行动”从11月25日开始,一直持续到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结束。
面对家暴,许多妇女往往选择沉默。可能是出于恐惧,可能是担心家庭破裂,也可能是害怕社会舆论的压力……但请记住,沉默不是解决之道,勇敢站出来,才是我们走向新生的第一步。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无论是在婚姻、恋爱还是同居关系中,甚至结束这些关系之后,女性都有权拒绝暴力,并寻求法律的庇护。
不要害怕,不要沉默,勇敢向家庭暴力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