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铁路
郑州至开封城际铁路宋城路站(不含)
至开封站(城际场)
接触网送电公告
根据新建铁路郑州至开封城际铁路宋城路站(不含)至开封站(城际场)工程进度安排,计划自2024年12月14日5时开始对新建铁路郑州至开封城际铁路宋城路站(不含)至开封站(城际场)接触网陆续送电,届时新建铁路郑州至开封城际铁路宋城路站(不含)至开封站(城际场)接触网及相连设备将全部带电,电压等级为27.5千伏。为确保送电、列车运行安全,维护电气化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铁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各相关施工人员及广大群众严格遵守:
一、禁止实施下列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的行为
1.严禁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禁止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物体(如导线、绳索、水流、棒条等物)接触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导线、供电线及相邻部件,不得进入接触网周围2米以内的危险区。
2.禁止在铁路两侧各300米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
3.禁止攀越铁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其他防护设施。
4.禁止在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5.禁止攀登任何接触网线杆、铁塔、拉线、铁路机车车辆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设备。
6.禁止拆盗、损毁、移动电气化铁路电缆、架空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和标桩。
二、禁止人、畜和各类车辆从损毁、移动的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缺口处横穿铁路或者逗留。
三、电气化铁路附近发生火灾,应当立即通报铁路有关部门。如果燃烧物距离接触网不足4米,用水或一般灭火器灭火前,必须先关停接触网电源;超过4米时,灭火水流与接触网带电部分距离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正常运行情况下禁止向接触网喷射水流。
四、禁止在铁路上放置障碍物及其他危害铁路施工和行车安全的行为。
五、社会公众发现有铁路设施被偷盗、毁坏、拆卸或故障等及时向铁路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六、如发现电力接触网有垂线头、部件等物品时,不得接触或接近;发现电力接触网导线断落时,人、物应远离10米以外,并立即就近报告铁路单位。
七、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开封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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