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贡嘎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者行为,现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4年8月以来从事非法营运等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如下:
一、关于对非法营运行为的行政处罚公示
1.藏山贡交执路强【2024】第3号→藏A9E***号
案由:仁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
2.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15号→藏A5C***号
案由:胡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
3.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18号→藏A1A***号
案由:鞠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
4.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20号→藏DY8***号
案由:张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
5.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21号→藏DY5***号
案由:李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
6.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22号→藏A8C***号
案由:仁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
7.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23号→藏DOY***号
案由:边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
以上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仁某等7人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关于非法出租行为的行政处罚公示
1.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6号→川G3G***号
案由:四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从事非法出租经营案。(罚款3000.00元)
2.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7号→青A75***号
案由: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贡嘎机场分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从事非法出租经营案。(罚款3000.00元)
3.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08号→苏AOS***号
案由:西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贡嘎机场分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从事非法出租经营案。(罚款3000.00元)
4.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10号→苏A48***号
案由:西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贡嘎机场分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从事非法出租经营案。(罚款3000.00元)
5.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12号→川G27***号
案由:西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贡嘎机场分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从事非法出租经营案。(罚款5000.00元)
6.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13号→晋AN8***号
案由:西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贡嘎机场分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从事非法出租经营案。(罚款5000.00元)
7.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16号→新AU6***号
案由: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从事非法出租经营案。(罚款3000.00元)
8.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17号→藏A72***号
案由:西藏***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贡嘎分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从事非法出租经营案。(罚款3000.00元)
9.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19号→川G35***号
案由:重庆**汽车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第一分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从事非法出租经营案。(罚款3000.00元)
10.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24号→甘A9B***号
案由: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贡嘎机场分公司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从事非法出租经营案。(罚款10000.00元)
以上情况违反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四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等10家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三、关于滴滴公司违规派单行为的行政处罚公示
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4号→藏A3X***号
案由:滴滴**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滴滴出行)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案。
以上情况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滴滴**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罚款伍仟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四、关于网路预约出租车违规接单行为的行政处罚公示
1.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5号→藏AD6***号
案由:秦某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案
2.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11号→藏A3W***号
案由:顿某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案。
3.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14号→藏AF2***号
案由:张某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案。
4.藏山贡交执路罚【2024】第25号→藏A3P***号
案由:郑某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的案。
以上情况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秦某等4人罚款贰佰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贡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4日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及游客朋友们:
珍爱生命,拒乘“黑车”,乘坐“黑车”安全隐患极大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乘坐正规车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