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9,000至45万港元不等
司警周日破获两宗不法兑换案,两名男疑犯涉长时间活跃娱乐场周边,兜搭赌客非法兑换。两案涉超过7万元人民币,昨日已移交检察院跟进。
司警本月3日下午4时许在路氹区娱乐场周边巡查,发现姜某及另一名内地男子形迹可疑。期间姜某打开二维码供对方扫描,随后交出一笔港元现金。司警怀疑两人不法兑换,截查两人。经调查获悉,姜某与事主协议以28,500元人民币兑换3万港元。姜某亦供认年初开始在澳门从事不法兑换。警方于姜某身上搜出215,000港元现金及1万港元筹码。
另案疑犯姓陈,35岁,内地居民,无业。
路氹某娱乐场周日晚上约7时半向司警报称,保安员傍晚6时许在洗手间外发现陈某与另一男子不法兑换,随即将两人带至保安部并报警。司警经调查获悉,事主准备进入洗手间时被陈某搭讪,由于输清赌本,故有意以35,500元人民币兑换37,000港元筹码,交易期间被保安员发现。司警在事主身上起出37,000港元筹码,在检查陈某的电话时,发现其当日较早时曾协助另一赌客将9,600元人民币兑换10,000港元筹码。调查期间陈某承认作案,声称自8月开始从事不法兑换。警方以经营为赌博之不法汇兑罪将两人落案,昨日移交检察院跟进。
司警及治安警分别破获5宗经营为赌博的不法汇兑案,拘捕5男3女“换钱党”,扣押9,000多港元至45万港元不等。警方表示,将持续依法打击不法兑换行为,呼吁任何人,无论是本澳或非本澳居民,切勿从事相关犯罪活动,或与有关人士兑换货币。被捕5男3女换钱党包括一名本澳男子及一名香港女子,其余为内地居民,年龄20多至五50多岁,涉“经营为赌博不法汇兑罪”送交检察院处理。因应打击不法赌博犯罪法已生效,警方巡查娱乐场周边及采取打击行动。司警及治安警昨日公布,上月31日至本月2日期间,两局于娱乐场周围共揭发5宗不法汇兑案,拘捕5男3女“换钱党”,最高扣押金额达45万港元及手机等证物。当中有人在兑换货币后内地户口被冻结。治安警破获的两宗案件均是路氹酒店保安员发现有人非法兑换,截停两男一女涉嫌“换钱党”及两名事主,再通知警员到场处理。
警方强调,打击不法赌博犯罪法已于上月29日生效,未依法获批准而经营的货币汇兑业务作赌博之用,将触犯“经营为赌博不法汇兑罪”,最高可判处5年徒刑,所有用于犯罪的金钱或物品亦将会被扣押,并且由法院宣告归特区所有。警方严正指出,非法兑换已明确被列为刑事犯罪,在娱乐场或周边设施提供货币汇兑将推定为提供赌博之用,当局将持续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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