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检验,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就医时间,降低诊疗费用,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度和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2024年度检查检验结果线下互认的范围和项目。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
1.提高医疗效率。减少患者因重复检查而耗费的时间,让患者能更快地进入后续诊疗环节。
2.降低医疗费用。避免患者为相同的检查项目多次付费,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一些价格较高的检查。
3.合理利用医疗资源。节省医院的检查设备资源和人力,使医疗资源能够更有效的分配,让医疗系统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其他更急需的医疗服务环节。
互认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在通过相应互认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下,在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予以互认,不再进行重复检验检查。
全市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即在樟树市人民医院、樟树市中医医院、樟树市妇幼保健院间实施医学检验检查、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同时下级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
樟树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
一、临床检验(44项):
(一)生化检验项目(18项):总蛋白、白蛋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r一谷氨酰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尿素、肌酐、尿酸、糖化血红蛋白、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A1、载脂蛋白B、脂蛋白(a)。
(二)肝炎标志物(7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乙型肝炎表面抗体、乙型肝炎e抗原、乙型肝炎e抗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丙型肝炎抗体、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指标异常和术前、输血前除外)。
(三)肿瘤标志物(3项):甲胎蛋白、癌胚抗原、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
(四)甲状腺功能检测项目(5项):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四碘甲状腺素原氨酸、促甲状腺素。
(五)临床血液学(3项):ABO血型正定型、ABO血型反定型、Rh(D)血型鉴定。
(六)分子生物学(2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乙型肝炎病毒核酸检测。
(七)临床微生物(1项):结核分枝杆菌的抗酸染色镜检。
(八)特殊蛋白(5项):免疫球蛋白IgG、免疫球蛋白IgA、免疫球蛋白IgM、补体C3、补体C4。
二、医学影像检查
(一)普通放射线检查(包括CR、DR),胸部正侧位、脊柱正侧位、腹部立卧位,胃肠道钡餐除外。
(二)CT平扫检查,头部CT、胸部CT、脊柱CT。
(三)MRI平扫检查,头部MRI、脊柱MRI、关节MRI。
不予互认的情形
(出品:樟树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市卫健委)
(编辑:孙琦;校对:陈勇;编审:幸安安;监制:李朋)
投稿邮箱:zhangshufabu@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