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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综合(本文内容均引用公开报道。)
王洪恩,生于1981年11月5日,中共党员。2006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特巡警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等部门工作,现为贵州省清镇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辅警,从事警务辅助工作18年。18年来,他把自己的愿望和抱负都倾注在热爱的公安事业上,在自己从事的岗位上深深扎根、默默发光。
工作中,王洪恩面对繁琐的工作,非常耐心细致,充分结合自己在经侦多年学习的数据处理和涉案资金分析经验,积极主动为侦查员做案件的前期资金分析和初步研判,为侦查员全心身地投入在证据收集、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审讯以及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奠定坚实基础。
在办理的“12.21”假冒注册商标专案中,他主动担负起专案查、扣、冻法律文书的开具工作,协助开具法律文书1000余份。控查“718洗钱专案”等涉案资金账户2000余个,冻结涉案账户1.5亿元,获取交易数据10万余条。
在实施抓捕“12.21”假冒注册商标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行动中,王洪恩在狭窄的空间里蹲守长5达小时,他却始终目光如炬,生怕放过任何可疑人员,最终协助侦查员将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配合侦查员前往省外十余个城市收集证据,捣毁网络平台推广公司1个,查封假冒品牌白酒仓库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扣押各类假冒酒制品1000余瓶。
2017年开展云端行动以来,王洪恩协助民警利用案件线索发起涉税、商贸、假币、反洗钱类全国集群战役15起,全国数据协同8起,省内集群战役4起,当年清镇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全市经侦目标考核中取得名列前三的好成绩。
“就凭你的技术,在外面挣钱不是难事,怎么就愿意呆在公安局做一名辅警?”朋友们问他。他总是笑着回答:“做自己喜爱的工作,就是最大的快乐。”
作为一名辅警,在朋友的眼里,不是正式警察,没有执法权,工资待遇又不高,实在不是一个好工作。可是,王洪恩就是热爱这份职业。因工作表现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辅警,2021年度荣获“突出贡献奖”。
18年来,他在清镇这片热土上奉献自己的青春,在公安事业上挥洒着汗水。如今,43岁的他,因为热爱,仍在岗位上履职尽责,像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
来源 | 贵阳公安清镇市局
编辑 | 刘歆玥
审核丨徐晓鸣
来源 | 贵阳公安清镇市局
编辑 | 刘歆玥
审核丨徐晓鸣
签发丨周杨
来源:网络综合(封面图来源网络)编辑:唐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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