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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渤海大学赴高校现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北京体育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西南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渤海大学2025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日期。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渤海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bhu.edu.cn)、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所赴招聘高校学生就业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渤海大学招聘网站(http://rczp.bhu.edu.cn)选择相应岗位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的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定签约并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经考核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应聘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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