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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庄河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85人公告
为保障庄河市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庄河市政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2025年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结合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择优的原则,为庄河市中小学选拔优秀人才,推动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招聘对象、岗位
(一)招聘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类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优秀毕业生;
2.辽宁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25年优秀毕业生;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优秀毕业生。
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和专业报考;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5人。具体岗位信息见《庄河市教育系统2025年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同一岗位内多个招聘学校的,聘用时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还须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附件5),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将在辽宁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0日11:00-15:30
2.报名方式: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学术报告厅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复印件右下角本人签字确认)及顺序:
①《庄河市教育系统2025年自主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打印后签字;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除了提交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外,还须提交本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
④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查询结果截图);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学校盖章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⑤申报岗位学历已完成的全部学期成绩单(学校网站打印、个人信息及学科成绩信息完整、内容清晰,加盖院系公章);
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承诺(附件4)。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报考同一岗位应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5.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要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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