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汽车置换(报废)更新政策再升级 补贴再加码

政务   2024-11-20 17:36   贵州  


日前,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2024年贵州省汽车置换(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策调整后的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对象以及补贴申报审核发放流程有关事宜,让更多消费者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



《实施细则》明确,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通过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转出或报废。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个人消费者名下的旧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或二手乘用车,且新车销售发票出具地为贵州省范围内的将给予补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从此前的统一按交易发票金额的8%,最高1.6万元提升至交易发票金额的16%,最高补贴1.95万元。对购买燃油车及二手乘用车含二手新能源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从此前的按交易发票金额的7%、最高1.5万元,提升至按交易发票金额的15%,最高1.9万元。








记者了解到,除了补贴标准提高了以外,这一次的政策调整后补贴范围更广了。首先是补贴时间范围,从原来的2024年9月6号到12月31号期间调整为2024年7月25号到12月31号期间。并且取消了新购燃油车排量为2.0升以下的限制。同时将旧车需在个人名下持有时间一年以上的限制放宽至2024年7月25号前在个人名下的旧车。



《实施细则》指出,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同时,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扫码进入“贵州省汽车置换(报废)更新”小程序,提交申报材料。


目前,我县共有20余家汽车经销商参与活动,活动已覆盖全县各乡镇(街道),下一步,思南县将继续拓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与平台,提高群众换新购物的便利性,让消费者更便捷的使用政策补贴、购置家用所需。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汉滨 韩继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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