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镇燃气用户一封信

文摘   2025-02-03 07:04   安徽  


尊敬的燃气用户:                     
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杜绝燃气事故发生,是每位燃气用户的重要责任,为了您和大家的安全,来安县汊河镇人民政府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按照相关规定正确选用燃气设备、并使用燃气。
2.请到正规的液化石油气充装公司充装液化石油气。
3.不使用没有二维码或者扫二维码查不到充装信息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使用制造标志不清的钢瓶,更不能使用报废、超期气瓶。
4.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封闭空间内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5.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和符合要求的软管、调压阀(不可调式)、报警及联动切断装置,报警器应定期校验,软管和调压阀应定期更换。
6.钢瓶距离灶具不得低于1米,炉具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
7.不要在卧室、客厅、门口、餐厅,以及人员聚集场所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
8.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装卸、移动时,不能摔、碰、撞等。
9.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时,不能卧放或者倒置,更不能用40度以上热水加热钢瓶。
10.用气时,不能离人,用气结束后,应关闭阀门。
11.定期检查软管连接处可靠程度,用皂液进行密封检查,发现泄漏,关闭瓶阀,打开门窗通风,不能使用排烟罩等电器设备进行泄漏燃气排放。
12.液化石油气钢瓶不能自行处理残液,不能自行更换、维修瓶阀、压阀。
13.怀疑漏气或是周围发生火情,请立即关闭阀门切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并及时拨打相关燃气公司服务电话或是报警。
燃气使用安全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您的每天关注、时时警醒、刻刻小心,将安全牢记心中、落到实处。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履行社会安全责任,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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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汊河镇应急办

编辑 | 夏述禹 宋舒颖

审核 | 丁萍

审签 | 杨进 孙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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