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烟花爆竹燃放进入高峰期
为切实提高应急安全意识
创造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
近日,我区开展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宣传
活动当天,分别在东城街道花山公园广场、南城街道火车站广场、西城街道市民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工作人员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同时接受群众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做了相关解释工作。
为帮助市民正确选择烟花爆竹,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区市场监管局对烟花爆竹产品选购做相关提示:
建议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专营店购买,索取购买凭证并查看经营者有无《烟花爆竹营业(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选择绿色字体标注有“个人燃放”字样 的C级或D级产品,切勿选购红色字体标注有“专业燃放”字样的A级或B级产品;
观察外观
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产品;
明确信息
应选购产品名称、消费类别、燃放说明、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和产品级别、保质期等产品基本信息齐全的产品;
确认引火线
选择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线,确认其安全牢固且长度不短于3厘米。
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比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等,这些气体非常容易刺激我们的呼吸道黏膜,引发咳嗽、气喘等症状,尤其是对老人、孩子和具有呼吸道疾病的群体影响更大,而且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影响空气质量,导致雾霾天气的形成,同时,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和存储过程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和火灾风险,所以向广大的市民朋友倡议,在城区及周边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祥和、安静的新年。
活动现场,区交通运输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春节乘坐公共交通的注意事项,他表示:“所有车辆均不能非法营运,必须要正规车辆才能运输烟花爆竹,在春运期间,乘坐公交车、班线客车不能携带烟花爆竹,保障出行安全”。
见习记者:张朴
编辑:唐浩鑫 李灵玲
责任编辑:金大洪
值班总编:邓伟
总编辑:李如军
法律顾问:重庆百哲千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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