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开选调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组织部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贵港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的通知>》(贵人社发〔2024〕49号)文件规定,现将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开选调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岗位职责
单位 | 岗位 | 选调人数 | 岗位职责 | 岗位专业要求 |
贵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 | 从事办公室等综合业务工作 | 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 |
备注:本次选调获聘人员,均按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二级聘任。 |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3.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年限累计不少于5年,同时符合其他相关服务年限的规定要求;通过借调等形式不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不计入在编在岗工作经历时间;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
6.具有办公室或相关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熟悉办公室综合管理,机关党建,乡村振兴,综合协调处置及公文写作能力强者优先;
7.中共党员;
8.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或未满政策规定、培养协议约定和有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新聘用(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不确定等次的(不含因试用期不确定等次人员);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8.交流后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不得交流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调公告统一在贵港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xgg.gov.cn/)、“贵港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不收取报考费用。
(一)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1月6日18:00前携相关材料到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到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或将扫描件发送到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电子邮箱:ggsscjrsk@163.com)。
现场报名地址(邮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848号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506室;邮编:537100;收件人:朱冬菊,联系电话:4539376。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不退回):
1.本人签字确认的《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单位意见、单位主管意见栏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
3.个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应重点突出与选调岗位相关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
4.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考的,应同时提交自愿放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的承诺书。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原聘岗位高于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二级的,应同时提交自愿放弃原岗位级别的承诺书。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条件、资格条件、岗位匹配、奖励情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方可进入面审环节,未进入面审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四、面审
面审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根据报考人员的面审情况进行打分(总分100分),最终确定得分不低于70分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审。
面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选调初步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递补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七、体检
体检参照有关规定开展,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以及体检合格的人选,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注意事项
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信息,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39376。
附件: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贵港市林业局公开选调覃塘林场工作人员公告
贵港市覃塘林场是贵港市林业局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贵港市覃塘林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岗位职责
二、选调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贵港市辖区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实名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3.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年限累计不少于5年,同时符合其他相关服务年限的规定要求;通过借调等形式不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不计入在编在岗工作经历时间;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档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林学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
6.具有法律、林业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熟悉林业业务,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熟练掌握林业ArcGIS或CAD等软件的优先;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备注: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4年10月29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或未满政策规定、培养协议约定和有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新聘用(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不确定档次的(不含因试用期不确定档次人员);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需本人继续处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8.交流后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不得交流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有意者携带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参加选调意见(加盖公章)的《贵港市林业局公开选调覃塘林场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近年发表文章材料、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工作主要内容、成绩亮点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等)、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二寸照片2张等材料到贵港市林业局现场报名。
报名者原聘岗位高于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应同时提交自愿放弃原岗位级别的承诺书。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11月9日。现场报名时间:8:00—12:00,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167号贵港市林业局办公楼203室,联系电话:0775—4246191,邮编:537100。
(二)资格审查
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资质、专业匹配度、现实表现、奖励情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及拟选调人选确定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实地考察及体检
派出干部考察组到单位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合格后,考察人选按要求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跟班考察
征得人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1:1的比例,安排人选跟班考察一个月。跟班结束后,人选不符合调动要求的,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以及体检合格的人选,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信息,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
(三)因考生放弃,审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贵港市林业局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或终止本次选调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林业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24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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