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12日辽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丕显为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
何淼为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免去:
张兴业简历
张兴业,男,汉族,1975年7月出生,山东省莘县人,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曾任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1994.08-1998.08 东北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学习
1998.08-1999.08 沈阳市公安局消防局工作人员
1999.08-2002.07 沈阳市公安局消防局科员
2000.09-2002.06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2004年9月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2.07-2005.02 沈阳市公安局消防违章稽查大队副科长
2005.02-2008.01 沈阳市公安局消防违章稽查大队科长
2008.01-2009.10 沈阳市公安局细河分局秘书科科长
2009.10-2013.07 沈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党委秘书
2013.07-2013.12 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二处处长
2013.12-2018.03 沈阳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8.03-2019.08 辽宁省公安厅网络与信息安全总队总队长
2019.08- 2024.11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辽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