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辄“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倒逼工作进度,出了问题就以属地管理为由“打板子”,这是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之一。2024年以来,临沧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把为基层减负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从严清理、综合评估、健全机制等综合施策,严控“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切实为基层减压力、增动力,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与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签订的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书,为什么要取消?”“经向上级部门请示后,此事项可通过修订相关制度规定、厘清权责清单等方式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所以我们建议取消。”清理排查期间,临沧市委组织部派出的工作组到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人员就清理出的事项逐一核对,避免漏报、错报。
为推进深化清理规范工作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临沧市通过“实施主体主动找、监管单位下沉查、接受对象积极报”相结合的方式,由市直部门、县(区)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存在“一票否决”或签订责任状情况的逐条列出事项清单,没有的实行“零报告”。市委组织部联合监管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到84个市直部门、8县(区)开展随机抽查,逐项注明实施单位、批准文件,清理工作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我们在要求部门主动报送的同时,以反向监测的方式引导和鼓励县(区)和乡镇积极提供接受‘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的情况,多方面收集信息,切实做到全面摸清底数。”临沧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全面摸排,梳理出市直单位设立“一票否决”事项9项,签订责任状事项17项;8县(区)设立“一票否决”事项10项,签订责任状事项31项。
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上下对应、相互衔接,临沧市严格按照要求,督促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厘清事项实施的主体、对象、结果、起止年限以及政策法规依据,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保留、合并或取消的意见。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与省级部门的请示对接,对本单位设立的“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对排查梳理出的事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对该单位涉及的签订责任状事项提出了取消的处理意见。
“我们坚持上下一致、条块统一的原则,精准把握没有政策法规或者法律依据、与党中央精神和当前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等应当给予取消的6种情形、暂可予以保留的情形以及应当予以合并的情形,多维度评估‘一票否决’或责任状事项。”临沧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有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该市严格对照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综合考虑上级要求、工作需要,分析评估“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向省委组织部逐项报告市级层面“取消、保留、合并”意见,报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目前,市、县(区)层面拟保留“一票否决”事项8项,拟保留市级层面与县(区)签订责任状事项6项、县(区)与乡镇签订责任状事项5项。
“清理‘一票否决’事项和责任状,给出了务实管用的减负举措。撤销了不切实际的责任状,基层干部将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服务群众的实事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大兴乡一名乡镇干部说。
靶向纠治,建立长效机制,临沧市探索“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的准入、退出、日常管理机制,实行清单管理。明确设立“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的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条款内容和扩大对象范围。实行新增事项“一事一报批”,凡是中央未规定、省委未要求的,市、县(区)层面不得擅自设立。
“如何将深化清理规范工作做实做细,如何巩固提升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真正实现为基层干部减负松绑轻装上阵?这是深化清理规范工作后期我们要重点思考解决的问题。”临沧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的结果运用,持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巩固提升清理规范成果,引导各级党委(党组)坚决扛实清理规范责任,坚决杜绝以“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作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工作运行,提升工作效能,激励干事创业。
该市还将探索推行约束激励机制,通报表扬实现目标任务的单位,曝光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对责任在基层、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重要工作落实不力或造成重大失误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基层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因权责不对等导致下级“接不住”造成失误的给予容错,对把设立“一票否决”、签订责任状事项作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行为严肃追责,对滥用“否决”者否决、对随意“推责”者问责,更好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挺膺担当。
层层压实责任是落实工作的有效手段。然而,一些部门以“压实属地责任”为由转移责任,与下级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坐等“收成”。在一些领域,“一票否决”变成一个筐,什么都往筐里装,基层党员干部倍感压力。
切实为基层减负,上级部门要秉持依法依规、务实有效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全面清理、逐项规范、管控源头、形成长效的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全面规范“一票否决”或签订责任状情况,有效防范以责任书下沉代替工作下沉的情况。
正如临沧市的探索,通过综合施策,一方面逐项核查,对没有政策法规或者法律依据的,提出“取消、保留、合并”意见;另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管,用好通报表扬和精准问责,防止“滥用否决”和责任甩锅。基层干部压力减轻,工作劲头增加,服务群众自然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