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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挂户口协议”“不享受村民待遇”“一切待遇随之取消”……过去,一些村规民约针对嫁出去的女子的内容违背了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通过检察监督,不合法的村规民约都得以更改。
“现在,虽然女儿已经嫁出去了,她一年也能从村里领几千元钱。”近日,记者在山东省日照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的陪同下,前往日照市某街道走访时,一位老大娘开心地说。
“以前,也有不少外嫁出去的女子不满意受歧视而去法院告的,告赢的我们就按法院判决去执行。始终顾虑村民有意见,却没想过从村规民约这个根上去解决。经过检察院和街道的督促、引导,我们把村规民约修改了,修订工作推进得很顺利,大家都没啥意见了。”当地村干部说着,也松了一口气。
来源:检察日报·公益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