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自11月起,砚山县交警一大队通过高清电子抓拍设备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抓拍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采集交通违法人员信息对违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近日,记者走进砚山县交警一大队指挥中心看到,高清大屏幕上正对砚山城区道路进行实时监控,高清摄像头抓拍违法行为人的图像后,通过人脸识别在系统后台进行匹配,会获取违法人员的相关身份、住址、单位等详细信息。
交警一大队教导员 徐福培
砚山城区已启用高清人脸识别监控,针对无证驾驶、准驾不符、失驾、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识别并处理处罚,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请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砚山县砚华中路与龙头街交叉路口反卡西城区路口卡口:不系安全带,打电话,不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超员,逾期未年检,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无证驾驶,准驾不符,失驾人员(注销,吊销,扣留,暂扣,停止使用,超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
G248兰马线K2742公里200米(七乡大道岔民航路):不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超员,逾期未年检,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无证驾驶,准驾不符,失驾人员(注销,吊销,扣留,暂扣,停止使用,超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
砚山县达文路钰龙天下门口(入城方向):不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超员,逾期未年检,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无证驾驶,准驾不符,失驾人员(注销,吊销,扣留,暂扣,停止使用,超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
砚山县环城北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不系安全带,打电话,不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超员,逾期未年检,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无证驾驶,准驾不符,失驾人员(注销,吊销,扣留,暂扣,停止使用,超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
砚山县兴城大道与双拥路交叉路口:不系安全带,打电话,不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超员,逾期未年检,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无证驾驶,准驾不符,失驾人员(注销,吊销,扣留,暂扣,停止使用,超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
总而言之,处罚并不是目的,别为了一时便捷忽略自身与他人安全于不顾,希望大家自觉养成遵守交规的好习惯,共同营造文明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砚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陆洁
新媒体编辑:吴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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