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兴化法院提出的人事议案。
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任命成广进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周鑫涛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速裁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董雯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10月31日下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兴化法院提出的人事议案。
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任命成广进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周鑫涛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速裁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董雯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