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2024)第23号

民生   2024-10-29 17:17   江苏  


悬赏公告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第23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初喜与被执行人刘法珍、刘法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初喜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7)苏1281执4318号

被执行人:刘法珍

身份证:3210831965******10

户籍地:兴化市富康花园8号楼101室

被执行人:刘法春

身份证:3210831968******39

户籍地:兴化市世纪花城13号楼305室

执行标的:37万元及利息

悬赏内容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悬赏人的下落,并由本院对其予以实施控制的,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该奖励由保险公司兑付。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24时。

特别说明:严禁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对同一线索进行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联系人:兴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523-80799110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本悬赏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兴化市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9日



图文:执行局

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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