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0日3时32分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的常州燊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483万余元。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该起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该事故是一起因相关企业为逃避监管而恶意隐瞒生产活动,未按生产设备的设计要求作业导致生产现场铝合金粉尘大量积聚,应急处置失当,加之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在事故发生前的1个多小时,铝合金粉尘曾发生爆燃,但作业人员未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措施,部分打磨、除尘设备依旧运行,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这起事故同时暴露出“厂中厂”出租模式下的诸多安全问题。涉事厂房由常州市天武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武金属公司)出租给燊荣公司,而天武金属不仅未履行基本的安全监管职责,还恶意隐瞒承租企业的真实生产活动。据调查报告,在近年来的政府有关部门各类检查中,天武金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扬武和有关管理人员,始终将燊荣公司的生产区域作为天武金属公司车间接受检查,隐瞒了燊荣公司存在的事实。
燊荣公司的日常管理台账显示,管理层只关注工艺、良品率和产量,未研究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也未对生产现场开展安全管理,拥有180多名员工的企业没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员。此时的燊荣公司如同没有刹车的高速列车,事故迟早会发生。作为出租方负责人的周扬武(天武金属公司法定代表人)唯利是图,不但将设施设备、厂房等全部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燊荣公司,还违法向其提供生产所必需的危险化学品,甚至为使该牟利模式得以延续,铤而走险当起了燊荣公司的“伪装网”。
2024年1月19日20时,燊荣公司正常交班,夜班员工开始进入生产,打磨车间有14人,喷砂车间有12人,全检有3人。
1月20日1时54分34秒,打磨车间2号五轴打磨机底部东侧的真空管中铝合金粉尘发生爆燃,出现白色亮光;1时54分35秒,爆燃经五轴打磨机后部和隔离墙之间的过道,从东向西快速传播;1时54分36秒,6号和3号五轴打磨机后部及内部发生爆燃。期间,打磨车间西侧人工打磨区域上部产生大量烟雾。爆燃后,打磨车间夜间带班人员胡章晴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用灭火器扑灭明火,之后又对五轴打磨机及其后部进行清理,反复调试五轴打磨机的操作面板,试图恢复作业。在此期间,湿法除尘器、喷砂机、机械手打磨机等设备均在运行,现场人员未进行撤离。
1月20日3时32分07秒,1#湿法除尘器、机械手打磨机、五轴打磨机等设备发生多点连续粉尘爆炸,导致在打磨车间和喷砂车间作业的7名燊荣公司员工死亡,1名天武金属公司的值班电工在宿舍内死亡;7名燊荣公司员工在食堂和仓库受伤,1名天武金属公司的食堂员工在洗手间受伤。
燊荣公司违反产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五轴打磨机,采用干式作业,造成干铝合金粉尘在设备及车间内大量积聚。现场真空管为普通塑料材质,电阻率高,属于静电绝缘体,含有铝合金粉尘的气流在真空管内流动时引起电荷在塑料管内壁积聚,管内积聚的长条型铝合金粉尘层近似接地导体,当塑料管内壁积累的电荷达到一定值后对管内导电的铝合金粉尘层发生“传播型刷型放电”,引燃管道内悬浮和底部沉积的微细铝合金粉尘并在管道内传播,引起五轴打磨机内部沉积的干铝合金粉尘爆燃。爆燃产生的未熄灭余烬进入1#湿法除尘器,引发1#湿法除尘器初始爆炸,冲击波通过除尘支管传播至机械手打磨机、五轴打磨机,激起设备内积聚的大量铝合金粉尘形成粉尘云环境,引发设备及车间多点连续粉尘爆炸。
1. 设施设备未正确使用和维护。五轴打磨机本应采用湿式研磨工艺,但由于湿式砂纸价格较高且工件潮湿需增加烘干工序,为此燊荣公司一直采用干式运行,造成打磨设备内部积尘严重。1#湿法除尘器水泵管道堵塞,加之未设置水量、水压等安全监测报警联锁装置,致使1#湿法除尘器处于无水运行状态。
2. 作业现场未执行粉尘清扫制度。燊荣公司未对铝合金粉尘做到每班清理,致使机械手打磨机、五轴打磨机、除尘系统等设备内部及车间内积聚大量铝合金粉尘。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失。燊荣公司安全管理缺失,未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演练,导致员工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在最初发生爆燃后,作业人员未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措施,部分打磨、除尘设备依旧运行,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4. 设施设备、车间违法出租。天武金属公司将设施设备、车间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燊荣公司,并恶意隐瞒“厂中厂”存在,致使燊荣公司未能纳入政府的正常监管。
5. 粉尘涉爆生产区域存在“三合一”。天武金属公司在1号楼四层车间设置宿舍,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燊荣公司在1号楼四层车间设置食堂,导致6人受伤。
1. 燊荣公司
燊荣公司未对作业现场开展有效的安全管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从事粉尘涉爆的生产活动;违法获取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硫酸;违法在粉尘涉爆区域设置食堂。
2. 天武金属公司
天武金属公司将设备、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燊荣公司,并隐瞒燊荣公司的存在;非法向燊荣公司提供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1号楼四层违法设置员工宿舍。
1. 燊荣公司
(1)陈廷波,作为燊荣公司厂长,全面负责燊荣公司的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2)张志华,作为燊荣公司副厂长,负责燊荣公司现场管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3)杜云飞,作为苏州炳荣公司副总经理,负责重庆炳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华东片区”(燊荣公司、苏州炳荣公司2家公司)的管理,直接领导陈廷波,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4)徐文虎,作为重庆炳荣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负责领导杜云飞并主导了燊荣公司的厂房设备租赁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2. 天武金属公司
(1)周扬武,天武金属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天武金属公司的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批准逮捕。
(2)时晓焱,天武金属公司安全员,负责天武金属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取保候审。
(3)王浩达,天武金属公司员工,参与天武金属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现已取保候审。
《粉尘爆炸事故警示片》
粉尘爆炸的五要素
粉尘爆炸的特点
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管理
相关规定
粉尘涉爆企业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