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人!临沂公开选聘

政务   2024-11-09 13:10   山东  

11月8日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

2024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平级选拔交流,即干部根据现任职务层次报考相同(相应)职务层次的岗位。

(一)报名范围

临沂市市直单位、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中小学、职业院校、幼儿园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在临沂市工作的人员)。

我市开发区具有原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根据开发区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推荐,也可报考。

不得逆向报考,现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贴、自收自支的人员不能报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品行端正。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7、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年度考核结果等,以干部档案中组织审核认定的为准。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4、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按照有关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部门单位的公开选聘岗位、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计划表》可通过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nyi.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岗位计划表》公布的电话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4日16:00。

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填写信息。报名人员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nyi.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电子照片应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报名人员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

2、下载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需下载并按要求填写《2024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县区、乡镇(街道)报考人员,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区委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把关责任,认真审核《报名推荐表》,坚持注重基层导向和保持队伍稳定相统一,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结合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择优推荐报考。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不专心工作、填报个人信息不实的,不得推荐报考。

3、上传《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JPG电子文档(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上传至报名系统,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修改后,需重新填写《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2024年11月14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选聘要求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选聘程序。

(四)网上交费

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按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岗位。报考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再改报岗位的,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2024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打印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9:30。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一科,主要测试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上午9:00-12:00。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24年12月上旬登录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选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总成绩。面试人选未参加面试的,不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1,具体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组织人社部门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推荐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在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选,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唯分取人。拟聘用人员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经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到选聘单位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一般不晋升职务职级。试用期满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1、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取消其选聘资格,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报名人员在公开选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由选聘部门(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727517;8312715

报名系统维护电话:0539-8606033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1. 2024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2024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3. 2024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4. 2024年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及推荐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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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 孙梦奇、冯梦迪

审核 | 王舒心、庄谦诚

终审 | 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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