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宣传发动。创新形式,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依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办法》等涉牧法律法规,督促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现场检查、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5份、举办培训班、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向养殖场(户)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其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认识和自觉性,提高了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深入排查整治。对全市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小作坊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养殖档案、免疫记录、兽药使用、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情况;加强对肉类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病死畜禽、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定期对养殖场(户)进行巡查,检查兽药采购、使用记录,核实兽药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使用兽用原料药、医用原料药和化学中间体的情况;严厉打击违法喂食非食用物质、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文、图: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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