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一
警示案例二
警示案例三
2024年9月30日17时许,当事人林某(9岁)与同伴骑自行车,行驶至315省道45公里450米处横穿马路,与直行林某东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警示案例四
2024年10月12日17时许,当事人朱某(16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沿遂川县泉江镇环城西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与井冈山大道交叉路口向右转弯时,与沿环城西路由北往南直行的林某(16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警示案例五
2024年10月6日21时许,当事人郭某(17岁)驾驶二轮摩托车沿遂川县泉江镇川江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遂川中学人行横道处时,与行人周某发生碰撞,造成郭某和周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面对上下学路上常见的事故
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骑电动自行车事故
学生应该这么做
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不骑摩托车。
骑行时不逆行、不超速、不闯红灯,驶近临水临崖、窄桥窄路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减速慢行。
家长应该这么做
“鬼探头”事故
学生应该这么做
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者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要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如果走到一半红灯亮起,可停在路中安全岛或道路中心线位置等待下一个绿灯,千万不能向前猛跑或向后折返。
家长应该这么做
汽车盲区事故
家长应该这么做
驾驶人应该这么做
编辑:王修浩
校对:郭航
审核:李丽萍
核发:贺丽萍
素材来源:遂川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