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为了孩子安全我们应该这样做

政务   2024-11-13 17:40   江西  
平安是快乐成长的源头
道路上车辆越来越多
但孩子对交通危险的认知
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容易受到交通意外的伤害

警示案例一

      2024年10月1日16时许,当事人曾某(8岁)在遂川县戴家埔乡圩镇路段横穿马路时与当事人古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曾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警示案例二

      2024年10月19日16时许,当事人张某(8岁)从院子内奔跑并横穿道路时与当事人彭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警示案例三

 

      2024年9月30日17时许,当事人林某(9岁)与同伴骑自行车,行驶至315省道45公里450米处横穿马路,与直行林某东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警示案例四

 

     2024年10月12日17时许,当事人朱某(16岁)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沿遂川县泉江镇环城西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与井冈山大道交叉路口向右转弯时,与沿环城西路由北往南直行的林某(16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警示案例五

 

      2024年10月6日21时许,当事人郭某(17岁)驾驶二轮摩托车沿遂川县泉江镇川江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遂川中学人行横道处时,与行人周某发生碰撞,造成郭某和周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面对上下学路上常见的事故

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骑电动自行车事故

学生应该这么做

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骑摩托车。

骑行时不逆行、不超速、不闯红灯,驶近临水临崖、窄桥窄路等不安全路段时,应减速慢行。

家长应该这么做

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切勿超员,拒绝搭乘超员车辆,保障行车安全。

 

“鬼探头”事故

学生应该这么做

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者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在有信号灯的路口,要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如果走到一半红灯亮起,可停在路中安全岛或道路中心线位置等待下一个绿灯,千万不能向前猛跑或向后折返。

家长应该这么做

带低龄儿童步行外出时,要牵牢孩子手腕,以免孩子突然挣脱发生意外。



汽车盲区事故

家长应该这么做

有意识地向孩子教育相关安全知识,教会孩子远离车辆,不在停车场、小区内道路等车辆频繁出入的地方玩耍,不要在道路上以及停有车辆的路边玩耍。

驾驶人应该这么做

在启动车辆、倒车、转弯时,应仔细察看车辆周围情况,慢起步、慢通行。行经城中村、住宅小区、学校、停车场等交通复杂、人车混行的路段时,要仔细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并鸣喇叭提示行人注意避让。
车辆有低速行驶警示音等功能的,建议打开,以提醒行人、非机动车注意。



吉安公安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教育应从小做起
让我们一起
守护孩子的平安健康
携手筑牢安全防线
为孩子安全快乐成长
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王修浩

校对:郭航

审核:李丽萍

核发:贺丽萍

素材来源:遂川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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